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绿能发展信息动态

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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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以来,绿氢氨醇被国家正式纳入可再生能源刚性考核体系,现将近期有关政策、行业动态及我省项目进展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大制度与政策供给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884号),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该规划首次将氢能确立为新型能源体系核心版块,标志着氢能由示范探索迈入全链条产业化布局。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联合发布(〔2026〕第42号令),文件首次将绿氢氨醇纳入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刚性考核。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指南》统一省市两级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明确绿证作为绿电消费的核心核销凭证。
《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交规划发〔2026〕52号),方案明确三条途经辽宁的高速公路纳入零碳公路运输通道重点路段,为我省沿线布局加氢站、绿色燃料加注站提供了直接政策依据。
《能源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2026年版)》,指南按能源品种将氢能首次列为与煤炭、石油、天然气并列的一级能源品种,此举从制度层面,正式确立了氢能的独立能源属性,将其纳入国家统一能源安全监管体系。
二、行业重要动态
国家管网集团发布氢气管输工程成套技术与标准体系,填补了我国长距离规模化氢气管输标准空白,将有效降低氢气储运成本。
国家能源集团旗下长源电力下调绿氢氨醇投资收益率门槛,将有力推动绿氢氨醇产业从示范阶段向规模化发展迈进。
中国中化发布3000Nm³/h碱性水电解制氨装置,该装置有助于降低大型风光制氢项目的单位投资与运营成本,推动绿氢制备降本增效。
我省出台《辽宁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举措》(辽发改投资融资〔2026〕321号)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氢基能源管网及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明确将氢基能源(氢、氨、醇)运输管网纳入省级审批重大项目范畴,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绿电直连”项目试点。
“十五五”规划推动绿氢氨醇产业,进入“需求驱动”新阶段,从市场需求看,三大领域空间明确:1.航运脱碳是最具确定性的需求引擎;2.工业领域替代是绿氢的重要应用方向;3.国际市场需求加速释放。
三、产业发展展望
当前氢能及绿氢氨醇产业,已进入由试点探索向规模化发展的关键转折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氢能列为未来产业重要方向,“十五五”规划首次将氢能和绿色燃料纳入非化石能源供给体系。
2026是氢能产业迈向规模化、商业化的关键之年,面对多重机遇叠加的窗口期,我省应加快推动试点项目投产达效,积极融入国家绿色燃料标准认证体系,力争在绿色燃料产业化浪潮中抢占有利位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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